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独立式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使用说明书
一、概述
FL251独立式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(以下简称报警器,如图1)主要用于探测火灾烟雾。发生火灾时,报警器感应火灾产生的烟雾并发出蜂鸣信号和光信号,警示现场人员进行灭火处理或逃生。
报警器内置高性能微处理器,采用国内领先、国际先进的后向光电感烟探测技术,性能稳定,工作可靠。安装、使用方便(外形如图1所示)。报警器适合安装在小型公共场所或家庭。比如三小场所(小档口、小作坊、小娱乐场所)、家庭起居室、客厅、书房、餐厅、贮藏室等。以下场所应慎用:在正常情况下有水雾、较多烟尘的场所,如室外、厨房、浴室等。
图1
二、技术特性
项 目 | 参 数 |
工作电源 | DC3V~48V |
监视电流 | <10uA |
报警电流 | < 40mA |
声压等级 | 〉80dB@3m正前方 |
灵敏度 | Ⅱ级 |
输出形式 | 声光/干结点(常闭/常开) |
安装方式 | 吸顶 |
外型尺寸 | 直径89.2高度50.8mm |
使用环境 | -10℃~50℃,10%~95%(不结露) |
保护面积 | 20m2 |
执行标准 | GB 20517-2006《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》 |
三、主要功能
1. 火灾报警功能:将报警器安装于房屋的天花板上或者特定检测室,接上电源及连接有线主机,火灾发生时,燃烧产生的烟雾进入报警器的光学暗室,报警器即可感应到烟雾。当烟雾浓度达到设定的报警界限时,报警器的蜂鸣器发出刺耳的报警声响,指示灯常亮,并将火警情通过有线信号传送给报警中心。
2.复位功能:报警器报警后,可以按报警器上的“自检/复位”键进行复位,使其恢复正常监视状态。在复位过程中,应注意将报警器感应腔内残留的烟雾吹出,以免再次报警。
3.自检功能:报警器正常监视状态下,按“自检/复位”键可以进行自检。报警器指示灯点亮,蜂鸣器鸣叫1秒后恢复正常监视状态,表明报警器报警功能正常。
4.防拆功能:当报警器从底座拆下,会触发拆除报警,蜂鸣器鸣叫2声并伴有闪灯,并输出信号。。
5.消音功能:当报警器发生烟雾报警时,按下“自检/消音”按键,报警停止,进入消音模式,消音模式下指示灯每8秒闪一次,消音周期1分钟。
6.辅助温度报警:内置温度探测器,当温度达到报警温度时,触发温度报警,发出声光信号,并输出信号。
四、安装及使用
1.安装方法:按照底座标识线序接好产品,底座NO/NC控制按键,按下输出口为常闭状态,弹起:输出口为常开状态(图1)。
2.报警器的安装方法:报警器应安装在火灾烟雾容易达到的地方,一般安装在房间中央的天花板上。
3.安装后壳:用螺钉将后壳固定在天花板上(后壳安装尺寸如图3所示)。
4.安装报警器:将报警器扣在后壳上顺时针旋转,直到报警器自动锁紧并固定在后壳上(安装过程如图4所示)。
五、使用方法
1.自检测试:装好电池三秒后,短按“自检/复位”键,报警器报出“滴!”蜂鸣器提示声。
2.报警测试:产品上电后,对报警器加烟,报警器报警,指示灯快闪直至常亮,同时蜂鸣器每隔1s“滴!”响一次,循环播报直到烟雾浓度降低或者按报警器“自检/消音”键或断电,报警声停止,火警灯熄灭。
六、常见问题及排除方法
1.电池低电压故障:报警器每隔50秒故障灯闪亮1次且蜂鸣器鸣叫1次,表明电池电量不足,应及时更换电池。
2.传感器污染故障:自检时指示灯快速闪亮2次且蜂鸣器鸣短促“嘀嘀”2声,表明报警器内部积灰严重,影响报火警,应进行清洁。
七、注意事项
1.使用过程中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报火警测试,测试报警器是否工作正常;对报警器吹烟(香烟、蚊香、纸屑等产生的烟均可),报警器应能报火警。(注:当报火警测试完成后,应吹出报警器内的烟雾,防止复位后再次报火警。)
2.报警器必须离遮挡物0.5m以上,离送风口1.5m以上安装(如图5所示),否则会影响火灾报警效果。
3.报警器只能作为火灾报警提示用,不具有灭火功能,当发生火灾报警时需要进行灭火处理,或及时逃生。